2024年优米体育足球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信息抽样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县1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优米体育足球娟娟蔬菜摊
(一)根据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024年5月10日我局委托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对优米体育足球娟娟蔬菜摊销售的“山药”进行了抽样检验,检验项目“咪鲜胺和咪鲜胺猛盐”计算单位:mg/kg,标准指标:≤0.3,实测值:0.735,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NY/T1456-20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优米体育足球娟娟蔬菜摊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9月14日对优米体育足球娟娟蔬菜摊下达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书编号为江永市监处罚〔2024〕81号,具体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肆佰叁拾伍元肆角(¥:435.4元)。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
以上罚没金额共计叁仟肆佰叁拾伍元肆角。(¥:343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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