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优米体育足球委党校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永县委党校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优米体育足球委党校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培训、轮训全县党员干部,进行教学科研,为江永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优米体育足球委党校,于1958年1月成立,2005年4月拆迁建立新党校,新党校于2006年元月建成。内设办公室、教务室、科研室、行政室等部门。编制20人,在职16人,其中公务员6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9人;退休人员12人。年培训人员1200人以上。
(二)决算单位构成。 优米体育足球委党校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公开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 228.31 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 8.02 万元,增长 3.64 %,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228.3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28.31 万元,占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228.3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2.68 万元,占 71.25 %;项目支出 65.63 万元,占 28.75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228.31 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 8.02 万元,增长 3.64 %,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28.31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8.02 万元,增长 3.64 %,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长。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28.31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 136.08 万元,占 59.6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47 万元,占 8.97 %;卫生健康支出 6.13 万元,占 2.68 %;其他支出 65.63 万元,占 28.75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38.61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228.3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68 %,其中: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 22.4 万元,支出决算为 19.9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8.97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减了办公经费等基本支出。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 116.1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6.1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 18.18 万元,支出决算为 18.1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 0.63 万元,支出决算为 0.6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1.3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 0.35 万元,支出决算为 0.3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6.13 万元,支出决算为 6.1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73.46 万元,支出决算为 65.6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9.34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减了事业费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62.6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55.08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95.33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 7.59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4.67 %,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02 万元,支出决算为0.61 万元,完成预算的 59.80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02 万元,支出决算为 0.61 万元,完成预算的 59.80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接待费财政未结算支付。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61 万元,占 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61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个、来宾45人次,主要是省市党校、其他县区党校到我校指导工作、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更新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截止2022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九、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作为附件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59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9.81 万元,降低 56.38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大幅压减了工会经费等各项开支(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1.5 万元,用于召开新时代基层干部培训会议,统战干部培训会议等;开支培训费 45 万元,用于开展2022年主体班培训,人数273人,内容为2022年主体班培训开支。开支事业费 3.53 万元,用于开支门卫的工资、图书购置等;开支设备添置维护费 8.14 万元,用于党校宿舍装修等。(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年 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2年决算公开表格、绩效评价报告)






湘公网安备 431125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