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优米体育足球分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优米体育足球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优米体育足球分局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方针政策和标准。
(二)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三)组织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全县生态保护规划,参与制定我县国土规划、区域开发规划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审查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四)管理和监督全县水体、大气、噪音、固体废弃物、有毒化学品及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各企事业单位的污染防治、城镇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五)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审批规定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施工、投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监理工作,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污染事故和纠纷,协调解决跨乡(镇)的污染纠纷;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七)进行环境监测、环境科研和环境统计工作,开展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
(八)对全县自然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九)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团体和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组织辖区内对外环境保护科技合作与信息交流。
(十)组织实施加大执法力度及排污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优米体育足球分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在编人员29人,离退休人员7人。
3. 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优米体育足球分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总收入588.55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35.77万元,增幅29.99 %,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日常运行拨款;2021年总支出588.55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35.77万元,增幅29.99 %,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日常运行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合计588.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8.5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合计58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55万元,占72.47%;项目支出162万元,占27.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总收入588.55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35.77万元,增幅29.99%,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日常运行拨款;2021年财政拨款总支出588.55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35.77万元,增幅29.99 %,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日常运行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8.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5.77万元,增幅29.99%,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日常运行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8.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万元,占1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7万元,占4.29%;卫生健康支出7.66万元,占1.3%;节能环保支出423.02万元,占71.87%;其他支出72.6万元,占12.3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年初预算支出467.8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收入437.21万元头增加了30.61万元,增幅为7%。
支出决算数为58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2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6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
年初预算为467.82万元,支出决算为42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2%。
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2.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6.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6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72.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3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4.3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2.12元,增幅为17.3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业务,未安排因公出国费用,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2.22元,增幅为28.1%。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2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2.33 %,下降的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了燃油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4.3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2.12元,增幅为17.3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2.22元,增幅为28.1%。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2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2.33 %。更新公务用车0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本部门2021年初申报了预算绩效目标,2022年初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开展了自评,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作为附件公布于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1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1、会议费支出情况:2021年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9万元
2、培训费支出情况:2021年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采购总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车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部门决算批复情况
2022年9月22日,县人大批复了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21年决算公开表、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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