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优米体育足球铜山岭农场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优米体育足球铜山岭农场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我场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的各项条例。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核心,依法保护好国有林木、林地、土地,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偷砍盗伐、破坏动植物资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
(三)做好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及扑救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四)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做好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五)依据国家和省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重点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六)加强我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确保辖区社会安全稳定。
(七)加大对湘江源头的森林资源培育,保护源头生态环境。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铜山岭农场内设机构包括:5个股室,下辖3个工区。五个股室:党政办公室、林政营林股、护林防火办公室、特色产业股、社会事务管理股。三个工区:两江口工区、老屋场工区、邓家庄工区
(二)决算单位构成。铜山岭农场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铜山岭农场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公开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 304.66 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6.97万元,增长2.3%,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304.6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04.66 万元,占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304.6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94.66 万元,占 96.72 %;项目支出 10 万元,占 3.28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304.66 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 6.97万元,增长 2.3 %,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304.66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97万元,增长 2.3 %,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304.66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9万元,占5.12%;卫生健康支出5.07万元,占1.66%;节能环保支出39万元,占12.8%;农林水支出189.24万元,占62.12%;其他支出55.75万元,占18.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04.66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1、行政单位离退休
年初预算为15.4万元,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年初预算为0.06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0.13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年初预算为5.07万元,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停伐补助
年初预算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农垦运行
年初预算为58万元,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年初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其他扶贫支出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其他农林水支出
年初预算为1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其他支出
年初预算为55.75万元,支出决算为5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94.6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34.12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79.45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 60.54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20.54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8.15 万元,支出决算为 7.73万元,完成预算的 94.85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业务,未安排因公出国费用,与上年持平。由于支出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3.87 万元,支出决算为 3.82 万元,完成预算的 98.71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控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06 万元,减少 1.55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控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4.28 万元,支出决算为 3.91 万元,完成预算的 91.36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车辆运行费用管理,减少油费及车辆修理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0.38 万元,减少 8.86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车辆运行费用管理,减少油费及车辆修理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3.82 万元,占 49.4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3.91 万元,占 50.58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3.82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125 个、来宾 390 人次,主要是主要是国内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3.9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更新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91 万元,主要是国内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截止2021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初申报了预算绩效目标,2022年初组织有关人员对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开展了自评,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作为附件公布于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0.54 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0 万元,开支培训费 0.63 万元,用于开展外出学习培训,人数 2 人,内容为业务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同0万元。由于采购总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2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湘公网安备 43112502000002号


